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內容有哪些?
1、買賣二手房的居間合同中,居間代理費是各方都十分關心的問題。因此,居間合同必須對此項條款作出嚴密的規(guī)定,以某平臺的居間服務合同為例:因交易可能涉及一些復雜事宜或者手續(xù)的辦理,經協(xié)商后,按照規(guī)定費率上浮10%的標準向居間方繳納居間代理費。其中,費用承擔者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在居間合同簽訂日就要向中介支付。
2、買賣雙方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提交房屋買賣所需的一切證書、證件及材料,并及時足額向中介支付居間代理費;買賣雙方應保證資料及簽名真實、合法、有效。中介應盡職提供居間服務;中介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虛假信息;買賣雙方授權中介辦理網上簽約手續(xù)。
3、如果三方已經簽訂了居間合同,買賣雙方就不能私自或者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署《買賣合同》,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中介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居間代理費。買賣雙方或一方不能延遲支付居間代理費,否則延遲方不僅要交應向中介支付的居間代理費,還應就其未支付的部分,按照每日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簽居間合同前要注意什么?
1、首先,委托人應當對經紀公司的資質及其業(yè)務能力進行考察,其次還要對經紀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和確認,比如對于賣方來說要經過經紀公司確認買方有無購房資格、是否可以通過貸款審批等等問題。
2、根據國家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二手房交易過程所承擔的稅費不同。如果買賣雙方由于對交易習慣和辦理程序不了解,輕信房產經紀公司從業(yè)人員的一己之言,導致合同約定有可能與自己真實意思產生偏差,從而造成經濟糾紛。
3、在居間合同中,房產經紀公司往往會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費的具體的支付時間點、支付條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雙方沒有認真閱讀而導致違約的話,居間人(房產經紀公司)是有權利起訴委托人支付費用及委托金的。因此,無論房屋買賣合同是否能夠實際履行,一定要對居間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損失。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
一般來說,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內容通常會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而基本條款中又包括合同約定的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具體如下: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況描述;房屋面積的約定;房屋土地使用權性質;土地使用權性質即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使用年限等情況;房屋的價格、付款方式及交付期限;付款的違約責任;房屋產權登記、房屋所有權轉移事項;合同效力。
綜上所述,因此買方與賣方可根據這些內容進行制作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如果都覺得沒有問題的話,那么雙方就可在個人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名。當然了,你也可以不用這么麻煩自己制作,直接到相關部門打印一份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訂的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即可。
合同內容應該包括哪些?
1、房地產買賣合同只能以房地產為標的,由于房地產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也決定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具有其特殊和復雜的一面。
2、合同是一方轉讓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另一方則以支付貨幣為對價,否則就不是房地產買賣合同,而是其他合同。
3、合同處分的是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房地產買賣合同與其他買賣合同的不同之處在于房屋是附著于土地上的不動產,房屋所有權轉移時,根據房地產權利一致的原則,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
4、房屋買賣合同是法律所規(guī)定的一種要式合同。由于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不以交付為標志,而是以辦理相關的房產過戶手續(xù)作為標志,也就是說該合同處分權利的結果是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房地產權屬登記并依法確認房屋歸屬關系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