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本取息的利息可以按月支取,也可以和銀行協(xié)商好日期,到協(xié)商的日期上面支取。存本取息全年按360天計算,每月均按30天計算,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隨時取息,存本取息其利息支取計算公式為:利息總額=本金×存期×利率;每次支取利息數(shù)=利息總額÷取息次數(shù)。
計算存本取息的儲蓄利息儲戶于開戶的次月起每月憑存折取息一次,以開戶日為每月取息日。儲戶如有急需可向開戶銀行辦理提前支取本金(不辦理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扣回每月已支取的利息。逾期支取時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該儲種利息計算方法與整存整取定期儲蓄相同,在算出利息總額后,再按約定的支取利息次數(shù)平均分配。
例:某儲戶1997年7月1日存入1萬元存本取息儲蓄,定期三年,利率年息7.47%,約定每月取息一次,計算利息總額和每次支取利息額為:利息總額=10000×3(年)×7.47%=2241元。每次支取利息=2241÷36(月)=6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