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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購房合同無效: 1.開發(fā)商違反法律法規(guī)。 2.開發(fā)商存在欺詐、脅迫購房者簽訂合同的。 3.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買房再次抵押的。 4.出賣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 6.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